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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在12月12日就欧盟碳关税(CBAM)进行了第四轮三方协商。13日凌晨,欧洲议会与理事会达成临时协议,同意建立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以应对气候变化和防止碳泄漏。
笔者简要梳理一下最终达成的细节内容:
1、实施期限:CBAM规则从 2023年10月1日起适用,存在过渡期,但由于过渡期与EU-ETS(欧盟碳市场)免费配额退出时间表息息相关(避免双重保护原则),因此具体的时间将在EU-ETS改革方案与CBAM实施进行协商后确定。
2、涵盖范围:CBAM将按照欧委会的提议涵盖钢铁、水泥、铝、化肥和电力,并扩展到氢气、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某些前体以及一些下游产品,例如螺钉和螺栓以及类似的物品铁或钢。
3、价格:与之前三方的文本内容保持不变,进口商购买CBAM证书价格与EU-ETS(欧盟碳市场)价格一致。具体数额方面,进口商将支付在生产国支付的碳价与欧盟碳市场的碳配额价格之间的差额。
4、豁免机制:为了激励非欧盟国家提高其气候雄心,仅对于欧盟具有相同气候目标的国家豁免CBAM。
5、扩大范围:在过渡期结束之前,欧委会应评估是否将范围扩大到其他有碳泄漏风险的商品,包括有机化学品和塑料等。CBAM的目标是到2030年涵盖所有EU-ETS所覆盖的商品,在此期间,欧委会还应评估间接排放和纳入更多下游产品的可能性。
目前看来,最终的方案中,与原有的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方案相比,最受瞩目也是改变最大的内容是CBAM的实施时间和涵盖的范围,时间从2023年1月1日推迟到了10月1日,涵盖的行业则是在欧委会、欧盟理事会及欧洲议会的方案中取了折中,而这两点关键的改变也恰巧是在前几轮的三方协商中,各方最争执不下的内容。
简要回顾一下,2022年6月22日欧洲议会通过议会版的CBAM方案后,欧委会、欧理事会和欧议会三方已全部形成了各自的CBAM方案。为了达成最后的协议,三方已于7月11日、10月4日和11月8日已进行了三次讨论协商。由于欧盟整体工业面临的由地缘政治风波带来的不稳定性影响未能减轻,如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与解决欧盟面临的能源困局之间的平衡变得艰难。受此主要影响,各方关于协商内容存在一定的争议(特别是对EU-ETS改革方案的争议),导致三方协商的进度未及预期。
经历了长达半年的trialogue,CBAM实施方案最终落定,但从具体细节来看,却也存在诸多未决的“敞口”,也是当前欧盟甚至是全球能源转型遭遇众多不确定因素干扰的体现。继续等待12月16日EU-ETS改革方案的内容,并期待欧盟公布正式文本细节,再为读者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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