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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汇消息:1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下称《发展规划》)的通知。《发展规划》明确要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将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统计方法和核算规则,加强碳排放基础统计核算,建立交通运输碳排放监测平台,推动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建立绿色低碳交通激励约束机制,分类完善通行管理、停车管理等措施。
政策中关于“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内容如下:
1.充换电设施网络构建。完善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实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大力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和港口、机场场内车辆电动化替代,百万人口以上城市(严寒地区除外)新增或更新地面公交、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出租、公务、环卫等车辆中电动车辆比例不低于80%。在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和西江航运干线等开展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建设。
3.超标排放汽车船舶污染治理。建立健全汽车排放闭环管理机制。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汽车,全面提升船舶设计能效和营运能效水平,鼓励购置低能耗、低排放运输装备。
4.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既有交通运输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快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机场电动设施设备建设使用。推进京杭运河现代绿色航运综合整治工程。
5.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选择条件成熟的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港区、机场、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场站等区域,建设近零碳交通示范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推广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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